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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學年度花蓮區高級中等學校適性轉學簡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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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有意願的高一同學詳閱簡章

應繳文件:

1.應填具經家長(監護人)同意簽名之申請書(如附表一之一)。

2. 經導師及輔導教師簽名之適性輔導資料表(含高中職適性輔導相關資料,如附表二),其內容包括生活、學習及生涯等輔導。

3. 讀書計畫,如附表一之二(以A4格式繕打,內容至少包含轉學動機、補修學分規劃、在校學習規劃及未來規劃等)。

4. 112學年度第一學期各次期中考(或定期評量)個人成績單(面談時繳交)。

5. 獎懲紀錄表(面談時繳交)。

請有意願申請的學生,在12/27(三)前,自行將上述1-3項資料繳給教務處註冊組長,4-5項資料於面談時再繳交。

學校應將申請書及相關文件彙整後,送出審查。

 

補充:花蓮區轉學途徑有二,一種為聯合辦理「適性轉學」(這個管道只適用高一生,通常為一月初),另一種為各校辦理轉學考(通常為寒暑假期間),部分學校兩種管道都有辦理喔,請有意願的同學自行留意公告訊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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