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園防疫指引 3/20起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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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以下簡稱指揮中心) 112 年 3 月 9 日宣布防疫鬆綁新制,3 月 20 日起 COVID-19 輕症免通報、 免隔離,改為 0+n 自主健康管理。

學校及幼兒園平時應落實日常管理,當人員出現COVID-19 篩檢陽性時,進行環境清潔消毒,應於 24 小時內進 行教育部校安通報,並落實執行以下防治措施:

一、COVID-19 篩檢陽性者為校(園)內人員時之處置:

      1.輕症或無症狀者:建議 0 日次日起 5 日內在家進行自主健康管理,不要到校上課;外出時請全程佩戴口罩。

     2.併發症(中重症)者:依據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最新防疫措施 進行隔離治療,符合解除隔離治療條件後,可入校上課。

二、學校及幼兒園出現 COVID-19 篩檢陽性者時,其他人員可依實際使用需求向學校領取快篩試劑,於出現症狀時篩檢;快篩陽性,應儘速就醫。

三、招收本教育階段學童與學生之兒童課後照顧服務班(安親班)、兒 童課後照顧服務中心、短期補習班等,比照本項方式辦理,另學生有快篩試劑需求,可向原學校或幼兒園申請。

四、相關假別

     1.學生:篩檢陽性輕症或無症狀者:學生持快篩陽性證明(快篩卡匣上請寫上日期及姓名)及家長證明(附件二),可請病假

                  0 日及次日起 5 日以內之病假不列入出缺席紀錄,亦不會因此扣減其 學業評量成績。

     2.教職員工:篩檢陽性輕症或無症狀者(1)可進行居家辦公或線上教學者,免請假;(2)無法居家辦公或線上教學者,持快篩陽性證明(如照片),可請病假。

                        0 日及次日起 5 日以內之病假不列入學年度病假日數計算及成績考核 之考量,教師所遺留課務由學校協助排代並支付鐘點費。

其餘詳情請參照防疫指引(附件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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