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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立花蓮高級中學111學年度 學術性向資賦優異數理類學生 入班鑑定安置計畫-6月 21日臺教國署原字第 1110078896A 號函修正後核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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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立花蓮高級中學111學年度學術性向資賦優異【數理類】學生

入班鑑定安置計畫--

111年6月 21日臺教國署原字第 1110078896A 號函修正後核備

壹、依據

一、特殊教育法及其施行細則。

二、身心障礙及資賦優異學生鑑定辦法。

三、111學年度教育部主管高級中等學校學術性向資賦優異學生入班鑑定安置工作實施計畫。

貳、目的

一、發掘數理學術性向資優學生,提供優質學習環境及充分發展的學習機會。

二、加強學術人才培育向下扎根之工作,以厚植學術人才培育的基礎。

參、辦理單位

一、主辦單位:

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教育部特殊教育學生鑑定及就學輔導會(以下簡稱教育部鑑輔會)

二、承辦單位:國立花蓮高級中學

肆、鑑定類別及安置入班人數

一、鑑定類別:學術性向資賦優異(數理類)

二、安置入班人數:數理資優班1班30人。

三、未達鑑定標準者得不足額安置,不列備取。

伍、申請鑑定對象及資格

本校111學年度高一學生,具備下列條件之一者:

一、經專家學者、指導教師或家長觀察推薦,並檢附專長學科學習特質與表現卓越或傑出等具體資料者。

二、國中階段經鑑定為與申請相關資優類別之資優學生,並檢附證明文件。

陸、鑑定方式

符合申請鑑定對象及資格者,得申請測驗方式(管道一)或書面審查方式(管道二)辦理資優學生入班鑑定評量,並請依意願擇一報名,其評量及書面審查方式如下:

一、管道一:

(一)初選:111年國中教育會考或專長領域性向測驗。(111年國中教育會考數學科及自然科任一科百分等級 97(含)以上者,得免參加性向測驗。)

(二)複選:專長領域實作及能力評量。

二、管道二:符合「111學年度教育部主管高級中等學校學術性向資賦優異學生入班鑑定安置書面審查基準說明」(如附件1,第8頁),並附相關證明文件。

(一)國中階段曾參加政府機關或學術研究機構舉辦之國際性或全國性與報名資優類別鑑定相關學科競賽或展覽活動表現特別優異,獲前三等獎項。(報名時需繳交原就讀國中驗證之獎狀影本)

(二)國中階段曾參加學術研究單位長期輔導與報名資優類別鑑定相關學科研習活動,成就特別優異,經主辦單位推薦,並檢附具體證明或資料。

(三)國中階段曾參加與報名資優類別鑑定相關學科獨立研究成果優異並刊載於學術性刊物,經專家學者或指導教師推薦,並檢附具體資料。

柒、計畫與報名表件

一、本計畫及報名表採網路下載自行列印方式,不另發售。

二、下載日期:自111年5月16日起。

捌、報名時間及方式

一、報名方式:一律採線上報名。

二、報名時間及網址:

(一)時間:111年7月21日(星期四)下午14:00至7月22日(星期五)中午12:00 止。

(二)報名系統:花蓮高中首頁新生資訊專區

                https://www.hlhs.hlc.edu.tw/freshman/

 

務請參閱簡章說明詳細內容

03-8242236*304  實驗研究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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